目前分類:外勞申請 (3)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1。 太忙而不回電話

  你大概認為自己的時間非常寶人力仲介貴,所以覺得不立刻回電話,可以提高自己的身價。但問題是你必須和人力仲介建立長久的合作關系,而這種關系的基礎,是對彼此的尊重。畢竟人力仲介顧問必須趕在期限之前交差外勞申請,你愈快給他答案,他就愈好辦事。更何況他可能還需要你幫忙介紹、連絡人選,或打聽一下你現在的處境。要是你拖了一個禮拜才回電話,大概只會給人家兩種壞印像:一是你過於散漫,做事連輕重緩急都搞不清楚;二是你神氣得很,根本不把這種小事放在心上。

  2。 以為人家決定要用你

  優秀的主管們,多半自信滿滿,自尊心與自我意識都很強,所以當有人力仲介找上門來,問你對某個工作有沒有興趣的時候,你大概很容易就以為你是他們最屬意的人選。可惜對方心裡想的完全是另一回事呢。

  事實上,這位人力顧問,很可能根本沒聽說過有你這號人物,他是輾轉經人介紹,才試著打電話和你談談的。況且他大概只有二十分鐘的時間,從和你交談的過程中,判斷你是適合幫他們介紹人選,或提供情報,還是來角逐這份工作。在和你接觸之前,他們根本不曉得你是否好相處?要花多少時間和精力和你討論?所以,如果你想成為他們心目中的理想人選,請設身處地為他們外勞仲介著想,單刀直入,問他們:「有什麼我可以幫忙的嗎?請你先大概跟我講一下情況好了。」然後看你自己是否有意繼續討論這份工作,或是可以幫他們推薦人才,或提供意見,再坦白告訴對方。這樣對方就知道什麼時候該通知你機會,或是找你幫忙。就算你想擺什麼架子的話,那也是很後來的事。

  3。 蓄意省略或謊報工作經歷

  當人力仲介第一次打電話找你,大家寒暄一陣,相談甚歡後,對方八成就會請你大略敘述一下你工作的經歷。可是如果你過去曾有一些自認不甚光彩的紀錄,像是念書時某科被當,你卻置之不理,所以一直沒拿到學位;或是你曾一怒之下辭職,接著隨便在某個小做了一會兒,之後又匆匆離職。。。。。。怎麼辦?很多人就乾脆略過這些事不提,心想反正對方永遠不會知道,也不會關心。你大概覺得這些只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吧。

  然而事實上,這種向對方簡介經歷的機會只有一次。你要是不把握機會說實話,就算玩完了。假設他們請你挑重點講,你就只講重點,不過他們遲早會請你再詳盡地介紹你的經歷。就算你們第一通電話上沒有講到這些事,只要對方對你頗感興趣,一定會再打電話和你討論這點。你必須據實以告,讓人力仲介來決定,這些「不光彩的事」到底要不要緊,需不需要告訴他的客戶。因為如果你知情不報,業者那邊要不是認定你說謊,就是會覺得他雇的人力仲介沒有盡到本分。兩種情形都可能讓你輸得很慘。

  4。 公報私仇

  如果人力仲介請你介紹幾個適合的人選,你難免會忍不住想藉此修理一下你在同行的死對頭,或是你在裡的眼中釘、你打算馬上開除的人。。。。。。但是,請你務必抗拒這股誘惑。因為你逞一時之快,遲早會報應到自己身上。尤其當你推薦的人,根本沒有那個資格或能力過關斬將的時候,馬上就會被人力仲介刷下來。你的仇不但沒報成,人力仲介反而會因此質疑你的判斷力,更糟的是他們可能馬上就摸清楚你背後的意圖。到了這一地步,你的信用就算全毀了。還有,不要因為不好意思,硬想出幾個人推薦給人力仲介。要是你實在想不到適合的人,就直截了當告訴對方。因為人力顧問重視的是你推薦的人是否適用,不是你塞過多少人給他們。

  5。 在人力仲介面前大放厥辭

  和人力仲介交談的過程中,一切都是公開的,所以你絕對不要說現任老板或同事的壞話,或出言不遜、貶損員工等等。不要以為這樣做,會顯得你有氣魄、夠前衛。你去面談,不是去和人力顧問嚼舌根,而是要讓他相信,你在面對他的客戶時,能人力仲介公司適當地表現自己。
 


sheyingzix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①是否需要訂立勞動合同不同:這是勞務派遣不同於外勞仲介勞務中介的根本區別,勞務派遣組織必須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而勞務中介不需要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②提供的服務不同:勞務中介組織主要是通過向企業和勞動者提供外勞申請勞務信息服務,並收取一定的勞務中介費用,勞動者與勞務中介組織不簽訂勞動合同,所以也不存在勞動關系,其相互間的關系不受《勞動法》及相關法律保護;而勞務派遣則需要勞動者提供勞動。

  ③所處的位置不同:勞務派遣合同中的勞務派遣方是勞動合同的簽訂方。其必須同勞動者也就是被派遣方簽訂勞動合同;而勞務中介機構(勞務經紀人)與求職方和求人力仲介才方都是暫時的居間經濟關系,為雙方提供服務並向雙方或單方收取中介服務費。

  ④法律關系不同:勞務中介涉及的僅僅是企業和勞動者之問的法律關系;而勞務派遣涉及的是勞務派遣單位、實際用工單位和勞動者三方之間的法律關系。勞務派遣組織必須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是企業和員工的關系,其相互關系的調整適用《勞動法》。勞務中介組織主要是通過向企業和勞動者提供勞務信息服務並收取一定的勞務中介費用,勞動者與勞務中介組織不用簽訂勞動合同,所以也不存在勞動關系,其相互間關系不受《勞動法》及相關法律調查。

  ⑤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是企業和員工的關系,其相互關系調整適用《勞動合同人力仲介公司法》;而勞務中介是中介服務性質的,其適用的是《合同法》。
 


文章標籤

sheyingzix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馬來西亞八打靈再也2名中國男女勞工投訴,他們通過中介抵馬工外勞申請作後,才發現所得工資並非如當初所言。更離譜的是,原來中介是替他們申請學生證入境大馬工作,造成其中3人被警方逮捕,坐牢兩周。這些中國勞工原本已向行動黨求助,但過後因雇主願意賠償,他們最後沒有現身會。

  行動黨秘書長經濟顧問潘儉偉及士布爹區聯委會署理主席劉雅坤指出,中介所輕易就能利用學生准證將外勞引進大馬,相信往後會有更多類似的案例發生外勞仲介。他們認為學生證遭濫用的情況嚴重,希望警方及移民廳能關注此事。

  兩人7月8日召開會時,受害者並沒有現身。潘儉偉說,來自中國遼寧的4男8女在當地各繳付3萬人人力仲介民幣(13600林吉特)的介紹費給中介所,到大馬當按摩師、中醫師和美容師。當時,中介所承諾他們來馬工作的工資是介於5000至8000林吉特。

  他說,大馬的中介所位於斯裡肯邦安。這些中國人在今年3月來到大馬時,就被安排到一間位於甲洞的按摩院工作,不過,工資並非如當初所言,只有1500至1800林吉特之間。

  “其中3人因不滿薪水低,被調到柔佛工作。孰料,他們在6月被警方逮捕時,才發現原來中介所替他們申請的准證竟然是學生證,令他們無辜被關進監牢兩周。”

  劉雅坤補充,3名勞工被釋放後,立即找行動黨投訴,同時他們也報案,並帶其它同鄉到大使館投訴,誓要討回公道。

  “中介所知道我們會召開會後,趕緊找這些客工人力仲介公司商談,並承諾會到大使館協調,退款給他們。結果,這些勞工當天便沒有出席會。”

  他也指出,12名中國客工已停工約兩個月,慶幸的是按摩院老板仍提供住宿給他們,他們才不至於流落街頭。
 


文章標籤

sheyingzix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